這是一件我在學校寄宿的時候的事情。至今想來,久久難以釋懷。我承認恨一個人,遠比要去愛一個人更難,但不得不說,這依舊是我的感覺。
午休的時候,我像往常一樣回到女寢,卻接到了閨蜜給我的一張小紙條。我問她上面寫的什么,她說她沒看。那我又問,是誰讓你給我的,她卻又支支吾吾的,又說了句,你看了便知道了。
與其說,這只是一張小紙條,倒不如說這是一封信。我實在很難想象得到,一張紙卻可以密密麻麻的寫滿那么的字,而不留空隙。卻也能讓人看得清楚明白。
寫信的人頗有心機,出于平常人的習慣,看文字信息向來都是一掃而過,可這對寫信的人卻又感覺是一種敷衍。所以寫滿了在這張小紙條上,我為了能夠看清寫的什么,就要一字一句的認真掃過。
這是一封讓我剎那間,面紅耳赤的信,摻雜不清不楚的曖昧話語,以及許多的暗示話語,讓我既難受,又氣憤。我答應過父母的,會把所有的心思放在學習上,而如今這件事情,卻讓我厭惡十分。
正當我出門,想要將它交給老師的的時候,那個閨蜜拉住了我。
有些事情就是這樣,你不在意的,卻又是別人始終得不到的。你在意的,卻又是別人隨隨便便就能有的。閨蜜有著對這位男生的愛慕之情,希望能私下解決。
出于朋友間的情面,我答應了。我想我必須讓他表面我的態度,說清楚這件事情,希望他以后不要再來打擾我。
而事情如今回過頭去看,似乎又不存在對與錯了。